一、本賽事獎勵分為「總名次」及「年齡分組名次」,獎金幣別為新台幣。
二、總名次敘獎:
按男、女總名次成績頒發獎金及獎盃,錄取名額說明如下。
※半程馬拉松組男女總排第一名,加碼贈送中華航空區域線商務艙來回機票一張。
組別 | 半程馬拉松組 男子組 / 女子組 |
健康樂跑組 男子組 / 女子組 |
---|---|---|
總名次 | ||
第一名 | 30,000+獎盃 +機票 |
10,000+獎盃 |
第二名 | 20,000+獎盃 | 8,000+獎盃 |
第三名 | 15,000+獎盃 | 7,000+獎盃 |
第四名 | 10,000+獎盃 | 6,000+獎盃 |
第五名 | 8,000+獎盃 | 5,000+獎盃 |
第六名 | 獎盃 | 獎盃 |
第七名 | 獎盃 | 獎盃 |
第八名 | 獎盃 | 獎盃 |
第九名 | 獎盃 | 獎盃 |
第十名 | 獎盃 | 獎盃 |
三、分組名次敘獎:
半程馬拉松組依各年齡組別報名人數獎勵如下。
組別 | 半程馬拉松組 | ||
---|---|---|---|
分組 名次 |
男子組 / 女子組 | 分組報名 人數 |
錄取 |
第一名 | 1,000+獎盃 | 50人以下 | 3 |
第二名 | 800+獎盃 | 51-100人 | 4 |
第三名 | 500+獎盃 | 101-200人 | 6 |
第四名 | 獎盃 | 201人以上 | 8 |
第五名 | 獎盃 | ||
第六名 | 獎盃 | ||
第七名 | 獎盃 | ||
第八名 | 獎盃 |
四、獎勵注意事項
- 如已獲得「總名次」者,不再列入「年齡分組名次」。
- 得獎者需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繳交所得稅金:超過新臺幣20,000元以上者,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%之所得稅,外籍選手,無論金額多寡皆須依稅法負擔20%之所得稅。機票獎項價值依據開票時之所開立艙等可售機位最低票面價計算,於每次開立機票時由本公司代扣繳。
- 關於贈獎之機票,得獎者需自行以現金支付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等相關稅金,金額以開票當日稅額為準,另贈獎之機票不適用會員哩程累積及哩程升等。
- 得獎者領獎時請備齊國民身分證影印本,外籍選手請備齊護照或居留證等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證。
- 大會所提供之獎金,一律採用匯款,請得獎者配合填妥本人相關文件及匯款資料。
- 非得獎選手本人(代領者)不得上台領獎,大會所提供之獎金及獎盃均須由得獎者本人領取不得代領,領取時必須出示得獎者本次活動號碼布或身份證,得獎者未上臺領獎或未於當日活動結束前領取獎盃者,逾時視同放棄,不再另行寄送,並不得提出異議。
- 參加競賽之選手如經檢舉並舉證有使用禁藥事實,經大會查證屬實後有權對外公佈違規者姓名,違規者成續不列入排名、並不發給獎金及獎狀。